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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网:明慧人权报告: 2015年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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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网:明慧人权报告: 2015年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综述


明慧人权报告: 2015年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综述

Posted: 18 Jan 2016 08:00 PM PST

真相网2016.1.19】转载自明慧网

目录
一 、前言
二、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的非法庭审情况统计
三、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的非法庭审分地区统计
四、律师辩护情况统计
五、亲友旁听情况统计
六、不通知律师、不通知家人的秘密开庭情况统计
七、"公开"庭审现场情况
八、是这样一类孬人导致了迫害的持续和升级
九、是谁让公检法人员在无奈中犯罪
十、法院为什么逼家属辞退律师
十一、看看法庭的幕后黑手是谁
十二、审判长、法官也有人性的一面
十三、法院院长与律师的对话暴露了国家公堂已经沦为江家私庭
十四、结语

一、前言

本 文从明慧网"迫害真相"栏目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报道中,汇总统计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情况,由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常 常是掩盖的,甚至是偷偷庭审,很多细节没有曝光出来,收录到的开庭场数只是一年来非法开庭的部分,肯定还有未被曝光或未被收录的,所以本文仅以此不完全统 计结果做粗略分析。

二、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非法庭审情况统计

表1 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的非法庭审情况统计表
月份开庭场数往年开庭场数当年开庭场数
1471928
2562234
3431825
444737
5581543
640733
728028
829128
922220
1031130
1159653
1244044
总场数50198403
百分比%10019.680.4

明慧人权报告: 2015年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综述

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从明慧网"迫害真相"一栏中汇总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开庭情况,共收录501场,其中报道往年的庭审场数为98场,占19.6%。当年的非法开庭场数为403场,占80.4%。

三、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的非法庭审分地区统计

表2 二零一五年明慧网报道的非法庭审分地区统计表
12345678910月1112月总数
辽宁713161141032225883
黑龙江78443223458454
河北64128446149554
山东61358453214244
四川31524821432237
天津26205014104530
重庆22215043022023
北京11031111046221
吉林10222311141321
山西02114113100115
湖南04104000003315
内蒙14130000004114
江苏00213300111214
河南11014100202113
云南04031001002011
广东21100000112311
贵州0000031003108
陕西1001102000016
甘肃2110000001005
福建1000100010104
上海1200000000003
宁夏1001001000003
江西0100000110003
湖北0011000000013
新疆1001000000002
安徽1000000000102
浙江0001000000001
青海000000000101
总数475643445840282922315944501

明慧人权报告: 2015年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综述

二 零一五年明慧网曝光的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涉及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十名的排序为辽宁83场,黑龙江54场,河北54场,山东44场,四川 37场,天津30场,重庆23场,北京、吉林各21场,山西、湖南各15场,江苏、内蒙古各14场。其他依次为河南、云南、广东、贵州、陕西、甘肃、福 建、湖北、江西、宁夏、上海、安徽、新疆、青海、深圳、浙江。

四、律师辩护情况统计

表3 律师辩护情况统计表 n= 501
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有律师辩护法院与律师勾结做有罪辩护阻止律师入庭辩护无律师不详
场数2427(3)3(1)5010395
百分比%48.31.40.610.020.619.0

明慧人权报告: 2015年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综述

在 501场非法庭审中有242场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占总数的 48.3%。有律师的7场辩护,占总数的1.4%。法院与律师勾结或强迫律师做有罪做辩护的6场,其中三人与无罪辩护律师同场,三场独自做有罪辩护,占 0.6%。阻止律师入庭辩护的有50场,另有一场是多律师辩护,有的让进,有的没让进,占10%。法院阻止的都是正义的无罪辩护律师,如果不阻止的话,这 些律师都要做无罪辩护。没有聘请律师或没来得及聘请律师的有103场,占总场数的20.6%,虽然没有律师辩护,但法轮功学员都做了自我无罪辩护。情况不 详的95场,占总数的19%。

这样看来,做无罪辩护的场数应该是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场数,加上阻止律师入庭辩护的场数(正是因为律师要做无 罪辩护才被拒之门外),再加上无律师辩护的场数共395场,占总场数的78.84%,情况不详的还有18.96%。从这个比例来看也足以证明法轮功是无罪 的、合法的。

(一)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案例一、检察院创造的"惊人之举"

二零一 五年三月十七日,江苏丰县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再次非法对法轮功学员李拥军等四人开庭。找当事人取证的签字竟然是检察官王婉芳代签。而出庭的检察官却口口声声 说是"合法",不知是合哪家的法?在北京律师李春富、陈建刚的无罪辩护下,丰县检察院人员在荒诞的自编自演中,难圆其谎,拍桌子说不开了,走了。检察官慌 张跑掉,成为自取其辱的笑话。

案例二 律师说:"六一零是个什么玩意儿"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重庆市酉阳县 法院再次对王爱华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律师们惊奇地发现酉阳县公安局、检察院对杜杨西、秦爱民、秦华仙三名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有立案。律师当即指 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违法,要求立即停止对杜杨西、秦爱民、秦华仙的庭审,并释放他们。公诉人无法回答律师质询,辩称"有手续"。于是当晚,酉阳县 "六一零"针对这一问题补做一个"立案补充说明"。再次开庭时法庭出示了这个"立案补充说明",律师质问:"六一零"是个什么玩意儿?是办案机关?有决定 立案资格吗?它出具的东西有什么法律效力?"面对律师的质问公诉人低头,无言以对。

案例三 法官对律师说"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都吃透了"

二 零一五年二月四日,临漳县法院对宋振海先生进行第三次开庭,法庭上,律师继续为宋振海做有条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还是当庭指出:"通知就是通知不能代表法 律",并以去年国内媒体报道的十四种邪教中不包括法轮功为基点,循序渐进向临漳法官、公诉人展开了更加深入与全面的辩护。从法律的各个层面来阐述炼法轮功 在中国并不违法,雄辩之下,整个法庭鸦雀无声。最后,主审法官实在找不出反驳的依据,便喊出:"宋振海是在反对共产党。"律师马上一针见血的指出:"如果 宋振海是真的在反党的话,那么要是按照真正的公平公正的法律程序来讲,共产党的一切成员都要回避。"面对律师的雄辩,主审法官不得不灰溜溜的承认:"你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都吃透了"。

(二)法院与当地律师勾结为法轮功学员做有罪辩护

案例一 法院未审先判,勾结当地律师只是为了配合庭审走形式

二 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李桂荣家人请了沈阳两名律师为李桂荣辩护,两名律师与主审法官勾结,欲做有罪辩护,并告知李桂荣的家人,浑南区法院已内判李桂荣五 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李桂荣在法庭上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没有罪。尽管如此沈阳市浑南区法院还是冤判李桂荣五年。这也证实了 律师的话,开庭都是走形式,其判刑迫害的刑期在开庭前早已内定。

案例二 当地律师恐吓外地律师说:"这是我的地盘!敢在这里撒野!……"

亳 州市谯城区法院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对李海峰等十四好人非法开庭。辩护律师说:法轮功学员破坏法律实施,这是错判,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能力的,有这种能 力的人只能是拥有权力的人,执法机关人员,如周永康之类才能做到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你们说法轮功是邪教,你们拿出证据,拿不出来就 耍流氓。你有胆量把抄出的法轮功的书在这里念一念吗?看看可是犯罪凶器?电子文件不能构成犯罪。说轻了你是失职,说重了你是诽谤。

(三)阻止律师入庭辩护

案例一 哄骗家属辞退律师

二 零一五年四月九日青龙县国保警察610以律师不准带包、还要搜身阻止律师进入法庭。两位律师当即义正词严,指出法院违法并提出投诉。在律师与法庭交涉准备 投诉法院的空当,青龙县国610人员则乘机以伪善的面孔教唆、引诱家属,让家属辞退正义律师,还欺骗家属有他们两个律师介入就会给徐永凡判的更重,不然宣 判三天就让徐永凡回家。家属被欺骗后在法庭内外又打又闹,非要让徐永凡签字,坚决辞去两位律师,徐永凡不签。法警将徐永凡送回看守所,家属又到看守所大 闹。被逼无奈,徐永凡在辞退律师的委托书上签了字。而青龙国保610在胁迫家属时还要求家属再交三千元钱另请律师开庭。

案例二 律师赴庭连闯五关,最终被拒之门外

"建 三江案",法院对枉判石孟文等四人的审理持续了一年有余,过程中,司法部门处处违反中国法律。建三江当局定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非法宣判,代案律师和 当事人亲友此前均未接到任何通知。惊闻此消息后,多位案件代理律师根本无法抽身,只有冯延强律师和许付桂律师连夜赶到佳木斯。二十一日凌晨,两位律师与当 事人亲友会合,顾不得吃饭和休息赶往建三江准备出庭。律师和当事人亲友连闯五道关卡,才得以靠近前进法庭。最终律师却被法庭法警强行拒之门外,理由是律师 "没有出庭通知书"。

(四)有律师辩护

案例一 家属对当地律师的辩护不满

二零一 五年三月十九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庭审构陷丛明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的庭审时,郭鸿雁女士对公诉人李魁(音)的起诉全部否定。两位沈阳当地律师为 宗艳春做的是有罪辩护及减轻罪状的辩护。胡桂云律师为丛明做了无罪辩护,当庭阐述了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无罪,她质问公诉人:你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 实施罪"起诉我的当事人,谁定的法轮功是×教?有什么法律依据?我的当事人又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对她的一系列质问,公诉人自始至终都无法回答,公诉 人李魁无言以对。法庭内所有人都被胡桂云律师当庭所做的无罪辩护深深震撼,众家属一致称赞北京律师,对两位沈阳当地律师的表现都很不满意。

案例二 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到监狱的一连串罪恶

昆 明马玲、张稷曾被五华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法院为她俩指定了两位援助律师。秘密开庭那天,律师才与她们见面,从未接见过她们,没有与律师的见面沟通,律师 对当事人情况什么都不了解,如何为当事人伸张正义?她们问律师能不能作无罪辩护?回答是不能。所以她们当庭抵制、拒绝了律师,庭没开成。
家人为她 们请的律师,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开庭中做了无罪辩护。之后,张稷回想律师庭上所述,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被更大的剥夺,就写了控告书,寄给昆明市中 级法院控告中心。她认为,家人给她们请的律师,从公安阶段就介入了,但当局一直不让律师见当事人,这是严重的违法,剥夺了当事人聘请律师辩护的合法权利 等。张稷随即上诉无果。

五、亲友旁听情况统计

表4 亲友旁听情况统计表 n=501
不通知家人不让家属旁听只许几个人旁听家人旁听被打被逐几十人旁听无限制人数没开庭不详
场数831510047412275
百分比16.63.020.00.81.40.82.455.0

开 庭不通知家人的83场,占16.6%。不让家人旁听的15场,占3%,只允许几个家人旁听,大多数亲朋好友、邻里百姓都不让进的100场,占20 %。家属旁听当场被打、被逐的有4场,占0.8%。几十人入场旁听的有7场,占1.4%。没有人数限制入场旁听的有4场,占0.8%。没开庭秘密判刑的 12场,占%2.4。家属旁听没有明确说明,情况不详的275场,占55%。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正是中共法庭不公开,掩盖真相,信息不畅通造成的结果。

(一)开庭不通知家人

案例一 警方欺骗家人不让去旁听

二 零一五年一月六日,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在纳溪看守所内对高贤英、罗玲蓉两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当事人要求自我辩护,但是法官总是打断罗玲蓉的辨护,使她 有言难辨,她回望旁听席上,没见家人的身影。只有高贤英家的三人,其余的十多个座位空空无人。原来在一月六日前,罗玲蓉的女儿得到看守所姓王的狱警打来的 电话,得知一月六日母亲将上庭。反复询问,看守所王姓狱警几次确认开庭地点是在江阳区法院。六日一早,罗玲蓉的孩子们到了江阳区法院,一问才知道受骗了。 当奔波了几十里的孩子们感赶到法庭,又被恶警粗暴的拦截在大门外。罗玲蓉的女儿气得眼泪直流。

案例二 检察院判几年都弄好了,法官照着宣判

二 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上午九时许,山东省荣成市法院非法庭审菜园村法轮功学员张宝金,未通知家人。张宝金坚称信仰无罪,并陈述了自己从重病缠身到修炼大法后 身体健康的过程,该案未当场判决。家人从网上看到张宝金被庭审的信息,就去法院找办案法官王力,问他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人?法官王力态度蛮横,说:"不用 通知家人。"问他判了多少年?他说四年。问他凭什么而判?他说,都是检察院弄好了,他照着宣判。

(二)不让家属旁听

案例一 公开庭审法庭的大门却一直关闭

二 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江西鹰潭市月湖区白露乡法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嫦娥。从早上开始,法庭的大门一直是关闭的,仿佛如临大敌,不让任何所谓的外来人 员进入法庭,门卫说昨天"上面"就一直打电话反复强调,有特殊的事情。在法庭上,刘嫦娥全盘否定警、检人员所有的造假和诬陷,并劝在场人士不要跟着中共一 条道走到黑,相信法轮大法好才会有真正美好的未来。这场庭审,可以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证据、没有证人的荒唐闹剧,走走过场而已。

案例二 法官弃公堂躲到看守所开庭,不准家属旁听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天津蓟县东二营乡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孔玉翠在上仓大集讲真相,被上仓派出所绑架到蓟县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中共法院在天津蓟县看守所对孔玉翠非法开庭,法官唐树军不准家属旁听。

(三)只许几个人旁听

案例一 警察充当家人占席旁听

二 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对大庆法轮功学员赵成孝、高秀兰夫妇第三次被非法开庭。开庭前,法院方突然由原定的能容纳六十多旁听席的大法庭换成只有十几个席位的小 法庭,法警以没有席位为由,将众亲友拒之门外,勉强允许四位家人入庭旁听。家人进入法庭一看,十几个座位已经坐满了青年男女,国保支队警察冯海波也在其 中,只剩一个空位了。家人问那些人是参加哪个庭审的,他们说是这个;问他们是谁,回答说是家人;问他们是家人我怎么不认识?他们无语。

案例二 民众持邀请函办理旁听手续却遭警察斥责,到底谁见不得人

二 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三河市法院对王占青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在非法庭审前,当地法轮功学员发放了大量邀请函,希望人们来旁听了解中共盗用法律名 义、枉法诬判学员的真相。十九日,一个老太太持身份证去办理旁听手续时,几个警察严厉质问她怎么知道的消息;她从口袋里掏出了邀请函,警察又气势汹汹的问 谁给她的;得知是路边捡到的之后,不但不给办理旁听证,还把和她一起来的四个人驱逐到警戒线之外。

一个外地男士,得到非法庭审的消息之后准 备去旁听。到达东门警戒线附近,被法警拦住,男士大声怒斥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流氓行径。然后转到南门办理旁听,大门已经关闭,武警骗他说:"已经办完了"。 男士义正词严的指出:"说好开庭前给办,现在离开庭还有半小时,竟然就不给办了。"一个警察上来要搜身份证,男士说:"炼法轮功的碍你们什么事啦,不就是 一群好人吗?! 你们就是流氓和骗子。"四个警察围上来,扇了他三个耳光,卡住脖子,两脚把他踹上警车,非法拘禁七个多小时。

当事人家属中 只有七、八人被允许进入旁听,一位亲属看到座位已被青年男女占满后说:"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到这里?你们知不知道,因为你们,当事人的家属被挡在外 面。我朋友就在国外,和我说,法轮功洪传一百多个国家,为什么港澳台都允许修炼,为什么他的发源地中国却不让修炼,遭到迫害和打压?有谁能告诉我,这到底 是为什么呀!"这些人听完后默默的排着队走了出去。

当事人文杰的两个弟弟文明和文超,受中共谎言欺骗,一直不明白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这次通 过律师、法轮功学员细致的讲述真相,才知道姐姐没有罪错,是中共一直在蓄意错用法律,在真正的执法犯罪。庭审结束后,文明说:"今天总算看到了,他们真是 不讲理啊!"文超大声的对姐姐喊:"姐!咱们全家都支持你!"

(四)、几十人旁听的有六场
(五)、家人旁听被打被逐的有四场
(六)、不限制旁听人数的有四场
(七)、没开庭即维持原判的有十场

这十场都发生在中级法院,它们是河北邯郸中院、北京第二中院、山东德州市中院、山西朔州中院、吉林市中级法院、贵州中级法院、河北廊坊中级法院、贵州贵阳市中级、成都中级法院、河北保定市中院。

案例一 被邯郸中院驳回重审的案件,迫于610的压力,又维持原判

二 零一四年十一月,临漳县法院不顾律师对宋振海做的无罪辩护,非法判刑三年。宋不服,随后向邯郸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邯郸中院将该案驳 回,要求临漳县法院重新审理。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临漳县法院进行第二次非法开庭。宋振海被迫害严重,两个法警架着他到法庭。因为宋振海支撑不 住,出现生命危险,临漳法院只好宣布休庭。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临漳法院又走过场,迫不及待开庭对宋振海进行第三次开庭,最后维持原判。宋振海还是不服, 继续上诉邯郸中院。三月底,迫于610的压力,邯郸中院未经开庭,维持临漳县法院对宋振海先生的非法原判。

案例二 中院不作为,辜负受害人的期盼

二 零一四年五月七日,北京大兴区法轮功学员孟继英在北京市大兴区火车站向路人魏振军(音)讲真相时被对方恶告,之后被黄村车站派出所绑架到大兴区看守所。二 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孟继英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非法批捕,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之后被大兴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孟继英再次上诉,被北京市第二中级 法院无理驳回并维持原判。

六、不通知律师、不通知家人、拒绝家属旁听的秘密开庭情况统计

偷偷开庭的有92场,占总数501场非法庭审的18.4%。

明慧人权报告: 2015年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综述

案例一 公检法最喜欢暗箱操作

二 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关押在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的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勉县法院非法判刑。勉县法院竭力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在不通知律师和家人的情 况下,强行在汉中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暗箱操作,私自冤判三位老人和张馨月医生。家属自今未接到判决通知,只是在汉台看守所由管教宣读了判决书。

案例二 不敢让律师见的案子

二 零一五年三月七日,金牛区法院对严红梅非法庭审,法官王萍(女)于三月十一日对她宣布判刑四年。严红梅不服,于三月十四日提交了上诉状。严红梅的二审辩护 律师到成都中院要求阅卷,却被告知,没有这个案子。但是金牛区法院一审法官已将相关资料转到中院,但经律师多次询问,中院始终不承认有这个案子。律师打中 院的电话,不是没人接,就是接电话的人说没有查到这个案子。当律师再次询问时,中院说再查一下,就没有音讯了。律师事后才得知,中院已将该案宣判结案。律 师控告投诉成都中院的违法行为,但都没有任何回复。目前,律师已致函成都市律师协会,要求律协依法调查,维护律师尊严。

七、"公开"庭审现场情况

(一)庭外层层设岗,警察、便衣阻止旁听,搜身、录像机制造恐怖

案例一:庭审为什么如临大敌

二 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济南市长清区法院门前,一大早就被百十来号身穿黑色警服的警察们布控。过往行人被这紧张的气氛弄的莫名其妙。庭外法警如临大敌,法院 门口拉着警戒线,一架固定在地上的摄像机拍摄着来往的行人。庭内公检法人员践踏法律,正在庭审杜泽洲等八名法轮功学员。

案例二:警察也看出了门道,邪不胜正

二 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一大早,三河市政法委书记、610头目、公安局副政委等人,亲自到现场督阵、指挥。动用各方人员三、四百人;警车、特警车等七、八十 辆。此外还借调了廊坊市及香河县等地的警力。在三河市法院东大门两侧,拉起大约二百米警戒线,驱散附近民众,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如临大敌。过往民众和学 生纷纷打听怎么回事,一问才知道,是要对王占青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老百姓说:"真是吃饱了撑的,糟蹋纳税人的钱。"还有的人说:"法轮功太了不起 了,一个庭审就让警察摆这么大的阵势。"庭审结束后,当事人亲友听到身旁的便衣对话,"咱们忙一天了,今天的庭审咋样啦?""咱们的人根本没说上话,尽听 律师和法轮功说了。""唉,真是邪不胜正啊。"

案例三:路人质问:"走路也要身份证?"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上午九点左右,警车将卢云飞等六位法轮功学员押送到城关区法院。法院外三辆警车,坐满了全副武装的警察,还有像普通百姓一样走来走去的便衣。这一天,法院 周围都是警戒区。有两位兰州市民在法院旁边一个小道道里散步,被便衣搜包;有几位市民在路过法院门口时,被便衣拍照;有一位市民被警察质问强要身份证,气 得这个市民问:"走路也要身份证?"还有的市民被警车跟踪;有的市民被便衣盯梢……。

(二)法庭内的旁听

案例一:村民被骗去占旁听的座位,反倒明白了真相 

二 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成都龙泉驿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晓波开庭,当局对这场庭审十分惧怕,部署了很多警察和身着便衣、不明身份的人对行人跟踪、监视。当 天上午,加拿大驻重庆领事馆的总领事欧阳飞到法院,希望能参加旁听,法院却以"外国人进法院,需得到法院批准"为由,不准欧阳飞进入法院。法院组织了近两 百个当地村民参加旁听,目的是想进一步欺骗村民。开庭从上午十点开始,到晚上九点才结束。律师以专业的角度,对法院的指控一一驳斥。在场的村民被震撼了! 他们没有想到,律师会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原来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一场被当局精心安排的骗局没想到却成了真正的普法宣传。

案例二:法院找来"占座"人的意外收获

二 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黑龙江省富裕县法院对三名大法弟子王爱民、景桂香、匡维华非法庭审。开庭前,法院内外戒备森严,公安、武警、便衣随处可见。法院提前 找来六十多名街道人员坐满旁听席,从而阻止前来旁听者入内。对三名大法弟子也只准每人两名家属旁听。三个小时的庭审,人们都在静静的听着律师的辩护。最 后,律师说:我的当事人只是为了祛病健身做个好人,没有触犯任何一条法律,即便像起诉书中所说利用电话向他人传播退党、退团、退队的信息,也没有破坏了哪 条法律的实施。请求法庭判我的当事人无罪释放,希望在无罪判决书上能看到你们三位法官的名字。庭审结束了,法院找来"占座"的六十多名街道人员听明白了真 相,高高兴兴地离开了法庭。

案例三:另外的法官在门外听律师辩护,法警入庭换班都不走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上 午,天津法轮功学员宋惠婵在滨海新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律师为宋惠婵做了无罪辩护。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声音低靡,有气无力;而辩护律师嗓音洪 亮,针对公诉人诬告宋惠婵条条子虚乌有的罪名给予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和无罪辩护。张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宋惠婵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 无罪释放。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律师声音很大,正气十足,门外面的法警一个一个的轮番到门外侧耳细听。后来还来了一个穿着法官袍子的法官也站在门外听。有的 法警悄声打开门提出和里面的法警换班,让里面的法警去吃饭,可里面的法警没有出去吃饭,一直在法庭里面静静的听。

(三)法警当庭殴打律师和家属,阻止律师辩护

案例一:哪国的法警这么野蛮

二 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沈阳沈河法院对李东旭、高敬群、于溟非法庭审。李东旭想让法官解释为什么不是三个人一块审理,而是只有他一人在法庭上时,法官不予 理睬,授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为此,李东旭不住地大声抗议:"我有话要说,你们不能这样非法开庭!"并意图起身抗议。四个男法警,狠命摁住李东旭。

明慧人权报告: 2015年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综述
李东旭

李 东旭的声音已经沙哑,但仍在拼命挣扎,四个如狼似虎的法警也不时变换姿势"镇压",肢体与李东旭身体时有碰触。一法警居然用脚将斜立着的李东旭勾倒,而其 他几个法警也因用力过猛,致李东旭疼得大声喊叫。律师们见此,纷纷要求休庭。董前勇律师站起来,大声说:"我的当事人李东旭在侦查阶段,被扒光衣服,暴打 耳光,还受到要电击阴部的威胁,到现在还没有追究酷刑人的责任,今天在法庭上,你们居然当着她八十四岁的母亲的面、在三位公诉人六位律师前这样对待她,还 有没有一点人道?审判长,应该把他们拉出去训诫!……"没等董前勇律师说完,法官焦玉玲一声大喝,"把董前勇律师驱逐出庭!"随着早已怒目而视的四个法警 一拥而上,掐住董前勇律师的脖子,不容他收拾物品,连打带拽把他拖架出去,拖到门口时皮鞋被拖掉了。

拖到门外走廊里,四个法警把董前勇律师 按倒在地,使劲掐他的脖子和喉咙不放手,掐得他透不过气,迷迷糊糊觉的自己不行了。法警看他快不行了才松开了手。董律师慢慢苏醒恢复过来后,一名法警指着 自己肩头执法仪,恐吓他说:"我们是在执法。"如此"执法"导致董律师晚上脖子疼痛不止,只好去医院就诊。

案例二:律师遭辱骂,并被限制人身自由,只因他违背了法院院长的意愿

二 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对田宜富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律师张科科、石永胜为田宜富、张桂霞做了无罪辩护,并依法提出解除戴在张 延刚身上的工字型手铐和脚镣,审判长周凤武屡次打断律师的正常发言,不允许张科科陈述依据宪法和法律做出被告人涉信仰自由的辩护意见,陪审员陈立明(音) 辱骂张科科律师,更为恶劣的是周凤武还下令休庭,把张律师带出法庭,由泰安公安分局五六个警察强行押至该局并搜身,该局副局长兼国保大队队长金振宇给出的 传唤理由竟是:你竟然做无罪辩护。在三百六十位大陆律师声援下,张科科律师在被非法扣押六个小时后获得自由。

案例三:法官说:共产党不倒台,我就永远不会承担责任

二 零一三年四月,丹东市振兴区法院非法审理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新野、韩春龙的案件,法官陶占华将为陈、韩二人正常行使辩护权的两位律师逐出法庭。事后律师找 其理论,说陶的行为违反法律。陶毫不在意地说:"违法就违法,承担责任就承担责任,共产党不倒台,我就永远不会承担责任。"

(四)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官、公诉人哑口无言

案例一:公诉人、法官违背良心枉判许鲲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上午,北京海淀区法院刑二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许鲲女士。

明慧人权报告: 2015年中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综述
许鲲

律 师要求公诉人提供的证人出庭作证,要求法庭公开播放公诉人提供的光碟物证,要求必须是有资质的司法机关进行鉴定这些物证的性质,这些合法合理要求均遭法官 李元宣拒绝。律师指出:本案中没有一个鉴定机构对公诉人提供的物证进行过司法鉴定。那么请问公诉人:这些物品危害了社会什么,给他人造成了怎样的身体、财 物及精神上的伤害?公诉人无言以对。律师于是总结道:"所以本案没有受害人。"

律师于是向法庭提出: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邪教,怎样确定 邪教,关于邪教的界定是什么。人大并没有关于邪教的立法,国务院和公安部公布出的十四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这是得到人大认可的;而两高的司法解释并不能作 为法律,相反是在破坏法律,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请问许鲲利用了什么邪教组织,怎样利用的,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呢?公诉人和法官仍然无言以对。

案例二:当这样的法官多窝囊

二 零一五年二月三日上午九点,济南历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林晓艳、刘新梅非法开庭,在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为林晓艳和刘新梅做无罪辩护的两位著名律师,充分 阐述了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炼法轮功无罪,应把她们无罪释放。而司法机关打压、迫害、构陷当事人,已构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公诉人和法官理屈词穷,逻辑混乱,草草宣布休庭。

案例三:旁听席上响起了掌声

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辽宁省 鞍山市岫岩县三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姜汉桐、王世贤、王国延,遭非法庭审。庭审过程中,张律师强烈指出:由岫岩县公安局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取证过程完全属于自 侦自签,不合乎法律规定,不能成为所谓的"证据"。律师在辩护过程中直接指出:迫害法轮功,完全是江泽民的个人意志,不能代表国家和法律,是违法的,是江 泽民在犯罪。张律师将姜汉桐控告江泽民的诉状递到审判长手中,审判长接到诉状表情诧异,问诉江与庭审有什么关系。张传利律师说,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罪 首,诉江是证明法轮功学员无罪。张律师还讲到了大法的美好,讲法轮功学员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没有错。

整个庭审过程中,张传利律师的辩 护诚恳、理智、公允严谨,言语铿锵有力。在辩护中,公诉人一度表现出无言以对。聆听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的无罪辩护后,在场的所有人,包括法官、法警、公诉 人、陪审员、当事人家属和其他旁听人员都明白了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法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五)法庭上公检法人员静静听真相

案例一:公、检、法、政法委人员听真相

二 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宁夏法轮功学员胡红在青海省德令哈市法院被非法庭审。胡红家人聘请了两位律师做了无罪辩护,胡红的三个亲友到场旁听,当地有不 少公、检、法、政法委的人员参加了旁听。胡红当庭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以后身心变化的体会。两位律师从法律依据等方面为胡红做了有力的辩护。庭审时控辩双方 从上午九点开始辩论,中午休庭三小时,下午三点接着开庭,持续进行了一整天。庭审现场的公检法人员没有无理取闹,也没有野蛮行为。

案例二:听了律师和当事人的无罪辩护,法官态度很好

二 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子荣小学教师徐英在海林法院被非法庭审。旁听席座无虚席,除徐英的母亲和丈夫外,其余皆为海林公检法以及政法 委610人员。徐英在庭上一直在讲真相,两律师在庭上畅所欲言,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违法性揭露的淋漓尽致,从两高司法解释的不合理,到法轮功是什么,还告 诉他们:法轮功学员都是"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好人。最后律师还说:法轮功根本就不归公检法管,坚持要求无罪释放徐英!整个过程进行五~六小时,徐英正 念正行,律师慷慨陈词,全场鸦雀无声。中饭后,旁听席多数人都回来接着听,法官态度很好,还说要给徐英和律师买饭吃。直到徐英和律师把该讲的都讲了,庭审 才结束。

(六)律师、当事人申请法官、公诉人、合议庭回避

案例一:当事人申请审判长回避

二 零一四年四月九日,唐清英等四人因为要求旁听法轮功学员陈开玉上诉案,被怀化市鹤城区公安局警察绑架。鹤城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对四位法轮功学员 非法判刑。四位法轮功学员遂向怀化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开庭时审判长邵洪超宣布如果质疑在场人员判案的公正性,可申请回避。审判长逐一询问了四人。这时唐 清英再次询问邵洪超姓名后问:"陈开玉的案子就是你审的吗?"得到了肯定回复后,唐清英对邵洪超说:"那你回避,你已经判了一个错的了。"鉴于此,邵洪超 宣布休庭。十多分钟后,再度开庭,邵洪超宣布,由于审判长回避需中院院长批准,而院长在开会,择日再开庭。

案例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还当裁判长,再去哪里找公平?

二 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徐亚娟。庭审一开始,律师就提出:法轮功是信神的,是有神论者,共产党信奉无神 论,法官和检察官是共产党员的就必须回避,无神论者不能既是原告又是法官的双重身份。法院和检察院人员当时无言以对,沉默了一会儿,审判长王锦文就将这些 人都叫出法庭"商议"去了。大约十分钟后,这些人又重新落座,王锦文称,这个提议无效,驳回这个申请,继续开庭。

八、是这样一类不法人员导致了迫害的持续和升级

案例一:不法警察为了自己的利益陷害好人

河 南省驻马店市法轮功学员康富春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遭非法庭审。一位来办案的检察官曾对康富春说:"他们(公安警察)根本不应该把你 关到看守所,你的事最多行政拘留几天,可行政拘留他们只得零点五分,而关押看守所一个人比关押行政拘 留所十个人得分还要多,他们这样弄,给我们检察院的 工作搞的也很被动,哪个单位没有几个孬人,问题是有人配合他们。"据悉,现在有些警察,为了完成市公安 局长杨俊杰布置的量比积分任务,不择手段,把该行 政拘留的办成刑事拘留。

案例二:公诉员叫嚣"权大于法",法官说共产党就是法律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王振广的 代理律师郭海跃来到检察院,李广军接待了郭律师。他先给公诉人打电话证实后,又给船营区法院办案人打电话,对方说了些什么,他回答说:"知道了"。放下电 话,他的态度就变了,说:"法轮功的事省里政法委有规定。"律师说:"中央政法委下文不许政法委干预司法机关办案。你们是按法律办案还是按规定办案?"李 广军气急败坏的说:"现在是权大于法"。

据悉,该案二审期间,家属和律师均多次向中级法院法官和院长提出开庭申请,并且表示一审存在重大冤情,二审必须公开审理。然而,中级法院俨然成为中共迫害百姓的"私人工具"。法官工作人员说:"谁跟你们讲法律,在中国哪有法律,共产党就是法律。"

九、是谁让公检法人员在无奈中的犯罪

案例一:政法委人员说:我们都知道真相,但上边政策不变,我们就得这么执行。

辽宁省凤城市姜凤丽,被凤城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姜凤丽不服,上诉至丹东中级法院。近日辩护律师与二审法官刘加荣会谈近半小时,律师分条析理,指出一审法院严重违法、失实之处,刘加荣表示:知道不公,但也无奈。

姜凤丽被非法批捕后,诬告她的警察张平先到丹东看守所录口供,被姜凤丽拒绝。张平先对姜凤丽说:"我很后悔,你也别恨我,你给我三退吧。"

姜 凤丽的律师曾去检察院诉科向检察官提出辩护意见,讲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姜凤丽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检察官也表示同情,承认确实"不够判",但也 没办法,最终还是把姜凤丽非法起诉到法院。休庭后,两位辩护律师对坐在旁听席上的政法委人员再次提出停止迫害的诉求,一政法委人员"无奈"地说:"我们都 知道真相,但上边政策不变,我们就得这么执行。"

案例二:法官说:610、政法委主导(迫害)法轮功的案子,我说了不算

二 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非法庭审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雪梅。王雪梅代理律师向法官马述和指出:"办案机关对我的当事人所有的取证从哪方面都构不成犯罪,希望 法官秉公执法。"法官马述和却说:"中国现在就是这个状况,610、政法委主导法轮功案子,我说了不算"。并告诫律师:"不许当庭提法轮功不是×教,如 说,一次示意,二次驱除法庭。"

十、法院为什么逼家属辞退律师

案例一:三位当事人被非法关押两年,法院多次诱骗家人退律师

吉 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德全、李德祥、邓晓波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吉林市警察绑架,企图非法判刑。家人共聘请四位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昌邑区政法委、 "610"头目房云福操控昌邑区法院所谓"办案人"耍尽手段阻止律师介入,法院不接律师辩护手续,不让律师阅卷。律师都通过各种方法已将辩护手续交到法 院,但至今仍不能阅卷。二零一五年八月份又到看守所欺骗邓晓波退律师。同时给李德全、李德祥家属打电话让退律师,他们给派律师不花钱。李德祥家属说:"不 能给做无罪辩护我请他干啥。"据三位法轮功学员反映,昌邑区法院和"610"人员两年内,一般二个月左右来一次看守所,逼迫退律师,诱、骗、威胁并耍尽花 招。

案例二:律师说:法院为什么惧怕律师做无罪辩护,就是因为法轮功是合法的

滨海新区塘沽法院二零一四七月二 十三日第一次对法轮功学员王淑琴非法开庭,律师依照法律为王淑琴做了无罪辩护。在第二次开庭前,塘沽法院就给律师打电话说不许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否则就 休庭。开庭时律师仍秉承正义,为该案做了无罪辩护,然而开庭还不到十分钟就被法官休庭了。

公检法有关人员找到王淑琴家属表示如果不请律师, 不做无罪辩护,可以给王淑琴判缓刑,家属同意辞退律师。律师对家属说:法庭为什么休庭?为什么怕律师给做无罪辩护,因为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根本 就是无罪的,法庭这样审判是违法的,律师是在按照法律有理有据的做辩护,法庭驳斥不了所以害怕。现今据知情者透漏,王淑琴仍被冤判七年。可见,谁信了中共 的鬼话,必定受骗。

十一、看看法庭的幕后黑手是谁

案例一:审判长答复:"法庭没权独立审判和判决,须请示区委610"

二 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再次对河北科技大学的李惠云博士(现已被迫害的精神失常)非法开庭。为了达到目的,新华区法院把从李惠云家中 搜出的"儿童励志"和"神传汉字"内容的光盘,也算作证据。辩护律师当庭质问当次开庭的法律依据,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及说明。事后律师询问案情结果,新华区 法院审判长解巍岗的答复是:"法庭没权独立审判和判决,须请示区委610。"又询问时又说:"案子已经封卷,正在报市中级法院批,然后还得报市610 批。"

案例二:法官说:"已经给法轮功定性了",开庭只是走过场

祁尧媛女士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被平度市 610、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警方一直不让家人会见。家人表示要为她请律师,一直操控此次迫害事件的平度市"610 办公室"副头目国玉成,威胁祁尧媛的家 人:请律师也只能请当地律师,不能请外地律师做无罪辩护,就是请来也进不去法院。十一月三日上午,祁尧媛的家人去法院核实开庭日期,负责此案的法官岳芝敏 不耐烦地说:"已经给法轮功定性了。"并说开庭那天只允许祁尧媛娘家方的亲属旁听。

十二、审判长、法官也有人性善良的一面

案例一:法官说;算了算了,走吧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审判庭一厅对大法弟子王秀香进行了非法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参加审判的官员们竟然穿着一身便装。

例行"公事"后,法院要求在非法判决书上签字,老人写了:作废。又要求按手印时,老人拒绝。一个女的对王秀香老人说;走吧,走吧,快走吧!你老伴儿(八十岁)早在大厅里等着你呢,赶快回家吧!

案例二:法庭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无罪释放"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宜川县法院对庞有非法开庭。这次警察强加的所谓"罪名"和庞有前两次被非法判刑的"罪名"相同,但是这次结果完全不一样,法官作出"免于刑事处罚,无罪释放"判决,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下达了无罪判决书。

十三、法院院长与律师的对话暴露了法庭已经成了中共江家私庭

二零零九年七月,元宝区法院定于七月二十八日对法轮功学员王香菊非法庭审。律师提前到元宝区法院办理出庭辩护的相关手续,律师见到了该院的王玉娟副院长,律师提出要阅卷,王说:"案卷在检察院,要等到明天开庭前到检察院阅卷。"

下面是王院长与律师的对话:

院长:"你们怎么能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呢?只能做有罪辩护。"
律师:"我对当事人做什么辩护是根据我当事人的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来决定的。确实犯罪了就从有罪上辩;如果没有犯罪,就要做无罪辩护。更何况我作为律师做什么样的辩护好象跟法院不发生关系吧?"

院长:"可是对于法轮功的定性问题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了。"
律师:"好象没有吧?有规定就应该有文件,我没有见过这方面的相关文件。"

院长:"有文件。"(从办公桌上拿出一份文件交给律师看,律师接过文件刚看了几眼,院长又将文件拿了回去。接着院长打了个电话,好象是在请示什么。)
律师:"我还没有看……"

院长:"你炼法轮功吗?我怎么觉得你象是炼法轮功的,如果在法庭上你可不许宣传法轮功。"
律师:"不是,我没有炼,可我不知道你这个说法是以什么为标准的。据我所知,有的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的狱警,他们从事这个工作都必须看、甚至看过几遍《转法轮》(法轮功的主要著作)。如果按照你的这个说法,我不知道那些狱警算不算炼法轮功的?"
之后,王院长、刑事庭庭长马述和先后对律师警告:"只能对法轮功学员做有罪辩护,不能做无罪辩护,否则越辩护判的越重!"

十四、结语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和判刑,已证明了它是一个黑社会恐怖组织。在庭审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拒绝、限制家人、百姓旁听,盘查、绑架、殴打旁听者,迫害分发旁听邀请函的学员,这些都是违法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庭审,根本不存在审,只是在按照610、政法委定的剧本在演戏,走过场,甚至很多场次怕人揭穿都是不通知律师,不通知家属,暗箱操作,偷偷庭审。

希 望通过这篇调查报告,我们可以全方位的看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违法犯罪事实。谁与其为伍必然遭恶报,为其挑头的周永康、李东生、徐才厚、郭伯雄等恶人已被拿 下,站在被告席上被审,并锒铛入狱。江泽民也被二十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控告,江泽民站在被告席上的日子已经不远了。希望追随者们深思明鉴。奉劝公 诉人、法官:不正用今天的法庭裁判权,那以后站到被告席上的就是你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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