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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网:“法轮功学员近期被无罪释放 转折已经开始” (今天共有4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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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网:“法轮功学员近期被无罪释放 转折已经开始” (今天共有4篇文章)


法轮功学员近期被无罪释放 转折已经开始

Posted: 17 Dec 2016 01:46 PM PST

法轮功学员近期被无罪释放  转折已经开始真相网2016.12.17】近期明慧网报道了多起法院、检察院、公安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随着法轮功学员的深入讲真相,越来越多的公检法司人员明白了法轮功是好的——不仅能祛病健身,更教人向善,而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抓捕、判刑、转化是对好人的迫害,是非法的,是邪恶的。他们开始真正的为自己的生命和未来考虑,用实际行动赎罪,以下是其中几例。

例一:法院不管,检察院退卷,公安局只好放人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晚七点多,山西侯马市法轮功学员李美玲在贴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第二天,国保警察将李美玲劫持到临汾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月三十日,检察院将她非法批捕,企图对李美玲非法判刑。

然而据悉,案子到了法院,法院不管,退回检察院。检察院又问司法局,司法局也不管。于是检察院将案卷退回公安局。这时李美玲已经被非法关押半年,公安局只好办成拘役半年而下台阶。李美玲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回家。

例二:河北张家口杨建平被免予起诉,获释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河北张家口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开车外出去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万全县膳房堡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并被万全警察刑事拘留。杨建平的车辆也被派出所扣押。警察从车中找到真相资料、视频光盘、条幅等在内共六、七百余份。然而,通过家属和当地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讲真相,五个多月后,检察院决定对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免予起诉,理由是证据不足,释放回家。

例三:辽宁昌图县检察院听真相,不予批捕法轮功学员刘亚民、孙洪兵

辽宁省昌图县法轮功学员刘亚民、孙洪兵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昌图县看守所。八月二日,构陷刘亚民、孙洪兵的材料被递交到昌图县检察院,经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检察院相关人士明白了真相,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当天下午,把不予批捕决定送到公安局。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人说:明天开会研究再作决定。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下午,刘亚民、孙洪兵结束三十七天冤狱,回到家中。

例四:江阴市检察院不予批捕,公安局放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江苏省苏州市光福镇顾荣峰因给保安讲真相,被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江阴市看守所。警察恐吓他的妻子,说他是"惯犯",扬言要判他几年,家人很担心。

九月十九日早八点多,律师和家人守在派出所要人,催促办案警察询问检察院提审结果。检察院告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公安局当天放人,顾荣峰回到家中。

例五:北京延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秦守荣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秦守荣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说:"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秦守荣不起诉。"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对她的取保候审的决定。

例六:绥中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条件释放了刘巍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被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国保大队绑架的绥中职专教师法轮功学员刘巍,于十一月十六日回家。国保在绑架刘巍之后六、七天,就把构陷材料送到了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条件释放了刘巍。国保归还了抢走的电脑。

例七:齐齐哈尔公诉人承认证据非法,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上午九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龙沙区法院非法庭审屈树荣女士,律师辩护有理有据,公诉人承认证据来源的非法,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

公诉人杜艳红说:你们聘请的两位外地律师太正义、太有力了,这件事影响面太大了,以后在给法轮功学员判刑得考虑了,不能再重判了(经她手判刑七年的就有好几个)。她还说:"这次放人都是下面旁听席上的国保人员定的,说人家没罪给放了吧!"于是就退回办案单位。

庭审后,家属找龙沙区检察院公诉人杜艳红交涉,知道法院已撤诉,卷宗退到派出所,屈树荣无罪!

但五龙派出所、检察院、法院互相推诿,不放人。很显然是"610"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还在背后操作人。然而司法人员已经开始觉醒,中共江泽民集团的黑手还能操纵几时?

周永康、令计划、薄熙来、王立军、李东生等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纷纷遭恶报落网被判刑;江泽民被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和亲属实名起诉,江泽民被送上审判台的时间指日可待。

自己的命运应该自己掌握,谁还能为中共江泽民集团当"替死鬼"呢?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2/15/160341.html

停止迫害  转折点早已到来  警示作恶者来日已不多

近期以来,法轮功大法明慧网报导了中国大陆各地多起法院、检察院、公安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这些案例分布于全国多个省市,包括山西、河北、辽宁、江苏、北京、黑龙江等,并都发生在2016年。

自从1999年7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的17年来,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劳教和判刑,遭受酷刑和死亡。在江泽民"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下,2016年之前,全国各地几乎没有出现一例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案例。为何进入2016年,在全国多地发生了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案例呢?

17年来,中国国内的几千万法轮功学员,在承受着牢狱、酷刑的痛苦,在可能失去生命的艰险环境下,用和平理性的方式,向人们讲述著修炼法轮大法身心获益的美好以及中共迫害构陷法轮功的真相;在海外,一大批留学西方的学者精英,在困难的条件下,建立起了不被中共控制的独立媒体大纪元、新唐人电视台、希望之声广播电台等,这些媒体如今逐渐成为国际瞩目的主流媒体,在向国际社会讲清法轮功真相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17年全球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讲述真相,如今在中国大陆,大部分的中国民众都明白了法轮功的真相,从政府官员到底层民众,越来越多的人都在反感和抵制这场迫害;中共现今最高掌权者也因为不愿为迫害民众背黑锅,而开始用反腐手段清除江泽民集团犯罪元凶,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苏荣、周永康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元凶被判刑或关押,他们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中共高层围绕中国社会的核心问题法轮功而展开激烈博弈,中共分崩在即。

全国多地的公检法司工作人员,正是在这种明白法轮功真相的情况下,内心的善念、良知和正义被唤起,不愿意再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做出了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正确选择。进入2016年,随着政局的发展,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抓捕的时间日渐临近。可以预计,随着越来越多的公检法司工作人员的觉醒,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案例还会更多的出现。

但是,由于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还没有被抓捕,在中共体制的邪恶本质因素的惯性运作下,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机器并没有停止运转,全国各地非法抓捕和判刑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从中共高层到基层,还有一些紧紧把自己命运与江泽民集团捆绑在一起的人,在继续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

2016年,全国多地出现法轮功被无罪释放的案例说明,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这也宣告了江泽民集团的末日即将到来。同时,那些善待和释放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各级官员,为自己选择了未来的光明之路,也给更多的中共官员做出了正面的示范;相反,那些仍然在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上天留给他们悔改赎罪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再不停止迫害,恶报将会立刻到来。生死存亡,就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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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平:反人类罪 群体灭绝罪正在中国发生

Posted: 17 Dec 2016 11:33 AM PST

真相网2016.12.18】1945年,纽伦堡的法庭上,纳粹德国的官员,将领,集中营的负责人,盖世太保,党卫军,甚至医生,护士,还有14名法官,站在被告席上,被指控犯下了〝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主动甚至是积极地配合纳粹的邪恶的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造成了600万犹太人的死亡。绝大多数的被告为自己申辩的唯一藉口是,我在执行国家的法律,在执行上级的命令。

对于这种辩解,美籍德国犹太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深刻指出:这是一种被正常化了的邪恶,它比没有以职责作为藉口的邪恶更加可怕,因为没有藉口的邪恶至少还会使罪犯在心灵深处受到谴责,可是有了职责作为藉口,犯罪就成为某些人的职业 〝正常〞、〝正当〞甚至〝高尚〞的职业,罪犯们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样,许多人可能甚至为此而成为合法的犯罪狂,在他们眼里,这些罪恶能够成为他们谋生的手段和来源,在此基础上,罪恶必将迅速繁殖,如核裂变一般波及整个社会,久而久之,社会即便不走向灭亡,也会走向混乱和动荡。

电影〝纽伦堡审判〞中受审法官简宁在法庭上说:〝我们虽然不是纳粹,但是我们的所作所为比纳粹更恶劣,因为我们知道他们是谁,正在干什么,却仍然选择为虎作伥〞。

〝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 人类最严重的罪行

一个人无论怎样邪恶,一个制度无论如何不合理,如果没有众多为了权力和利益而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积极参与者,没有众多推波助流者,没有众多麻木不仁的协从者,没有众多胆小怕事,沉默不语的默许者,没有这些无数的〝平庸之恶〞(阿伦特语),大规模的,系统的迫害罪行不会发生。

爱因斯坦说:〝制度要是得不到个人责任感的支持,从道义的意义上来说,它是无能为力的〞,〝我相信个人应该根据他的良心行事〞。

这也就是良知自由的重要!

也正是基于上述观点,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把平等,正义,人权等作为国际司法领域的基本准则,首次确定和使用〝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罪名,伸张正义,并奠定了各国在人权方面的共识,进而建立了国际人权惯例。

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规定,〝灭绝种族罪和危害人类罪属于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犯罪〞。

罗马规约第六条中阐明,灭绝种族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团体而实施的下列任何一种行为:1、杀害该团体的成员; 2、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 3、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4、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 5、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

1945年的〝纽伦堡宪章〞和1946年年的〝东京宪章〞首次以国际法律文件的形式规定危害人类罪是应当惩罚的犯罪。从1946年5月到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包括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因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死刑。在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罗马规约〞)将该罪名中文译名确定为危害人类罪(危害人类)。重点〝针对任何平民人口进行的攻击〞着眼于国家或组织攻击平民人口的政策,或为了推行这种政策,针对任何平民人口多次实施的攻击行为。如针对民众实施的谋杀,种族灭绝,政治性的,种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等行为。

反人类罪非干涉内政,国际刑事法庭只审判个人而非国家。反人类罪是最为严重的国际犯罪,不论其犯罪期日,可进行无限期追诉为避免作为国际法上最重大罪行的反人类罪的犯罪分子逃避被追诉和惩罚的命运,联合国于1968年11月26日通过了〝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该公约规定,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等最为严重的国际犯罪,不论其犯罪期日,不适用法定时效,应当进行无限期追诉。随后,欧洲理事会也制定了〝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的欧洲公约〞,1974年于年1月25日开放供欧洲各国签署。这两项公约的制定和实施,反人类犯罪不再适用普通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限制,亦即各缔约国或参加国刑事司法机关对反人类罪享有无限期的追诉权。

反人类罪的惩罚原则之一是〝罪责自负〞,不会因行为人是〝执行上级命令〞而免除责任。任何人实施了反人类罪这样违反国际刑法的行为,都不能以任何藉口逃避国际刑事责任,而只能由其本人对自己的罪行负责。上级命令不能成为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

〝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在中国的体现对法轮功群体的迫害

人类历史上最惨绝人寰的恶行,不是一个人或一个组织作出的,而是掌权者以国家的名义,法律的名义,有组织,系统性地实施的,如纳粹德国对600万犹太人的种族灭绝;如波尔布特的红色高棉政权在1975年到1978年间,在人口不到800万的柬埔寨小国,屠杀了200万人;如在斯大林掌权时期的前苏联,以〝肃反〞的名义屠杀了占全国十分之一的人口共2千万,其中包括俄共前两届政治局委员(除了列宁已死及斯大林本人外),全部被处死或自杀,5名元帅毙了3个, 5名集团军司令毙了3个,全部二级集团军司令全部被枪毙,85个军长毙了57个,195名师长毙了110个。如中国现在还在延续的对几千万以〝真,善,忍〞为准则的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甚至活摘器官贩卖,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邪恶最残酷的群体迫害,人权灾难,被称为人类有史以来〝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

对纳粹大屠杀深有研究的英国学者鲍曼(Z.鲍曼)在其著作〝现代性与大屠杀〞中说:〝人类记忆中最耸人听闻的罪恶,并非一群无法无天的乌合之众所为,而是由身穿制服的唯命是从的人完成的;它不是源自秩序的败坏,而是源自一种完好的秩序统治〞。

被迫害的群体可能是基于共同的种族(如二战时期德国的犹太人),或共同的信仰(如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基督徒,现在中国法轮功信仰者),或者只是有共同的亚文化特征(如上世纪50年代中国的〝右派〞)而被掌权者所嫉恨,而这个国家又没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约束掌权者滥用权力,于是,整个国家机制被裹挟着参与罪恶的制造过程。宣传机构首先进行仇恨宣传,编造谎言,造谣污衊,为迫害制造藉口和理由,(如古罗马帝国的皇帝尼禄放火焚烧罗马城,然后嫁祸于基督徒;如2001年中国的中央电视台制造出〝自焚伪案〞,诬陷法轮功,欺骗世人,甚至教育系统把谎言编进教材,从小欺骗)。进而,成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权力机构,架空整个国家正式权力结构,具体组织实施迫害,如纳粹德国为迫害犹太人所成立的盖世太保组织,如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于1999年成立的〝610〞办公室。

(一)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

在现代国家,任何一个行使公权力的机构都必须有法律的合法授权,如立法权授予议会,行政权授予政府,司法权授予法院,并且,每个权力主体的权力范围明确,具体,不可越权。如果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而行使公权力,则是非法组织,其行为无效力,即所谓〝法无规定及禁止〞的法制原则。

但是,在1999年以后,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非法成立了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存在于法律之外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在法轮功问题上,所有的国家机构都必须听命于这个非法组织。

2005年,高智晟律师在给当时时任国家主席的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的公开信中说:"十几日的调查,我再次看到了令我痛彻心肺的真相,〝610〞办公室,至少可以这样称谓它国家政权内且高于政权力量的黑社会组织,它是可以操纵,调控一切政权资源的黑社会组织一个国家宪法及国家的权力结构安排规范中没有的组织,却〝行使〞着本只能由国家机关才能行使的权力及许多连国家机关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权力〞。它〝行使〞着在这个星球上,人类有国家文明以来,作为国家从不能拥有的权力。我们看到了,被以〝610〞为符号化的权力,正在持续地以杀戮人的肉体及精神,以镣铐和锁链,电刑,老虎凳等形式与我们的人民〝打交道〞,这种已完全黑社会化了的权力正在持续地折磨着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姐妹,我们的孩子及我们的整个民族(高智晟律师的公开信)。

在一个全能政府的框架下,政府,确切地说是掌权者个人,控制着一切的社会资源,于是,在江泽民的淫威之下,〝610〞非法组织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直延伸到最基层的街道,乡镇,企业,学校,动用包括军队,武警,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安,看守所,劳教所,少管所,戒毒所,监狱等一切机构参与迫害,调动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在内的一切国家宣传机器,最优先地动用规模庞大的财政资金(中国政府四分之一的财政收入),在国际国内丧心病狂地抹黑法轮功,煽动仇恨法轮功,打压迫害法轮功。整个罪恶的犯罪链条让整个国家机构沦为犯罪的帮凶,一直延续着的且还在持续着的犯罪手段包括剥夺自由,强制洗脑,酷刑折磨,非法抄家,开除公职,甚至活摘器官。而所有这一切的罪行都用一个词掩盖而获得〝正当性〞〝政治问题〞,尽管,法轮功自始至终也没有任何政治诉求,只是坚持信仰的权利和澄清那些政府诬陷的谎言,告诉世人事实真相,而巨大天文数字的财政支出和没有底线的残酷迫害竟都是为了满足一个当权者的变态嫉妒和掩盖为了欺骗世人而撒的弥天大谎。

(二)〝量体裁衣〞,〝因人设罪〞的迫害〝法律依据〞

中国的立法,司法机构,为了迎合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无视基本的法治原则和公平正义,无视中国宪法的明确规定(信仰自由)和世界普世规则,违背天理,违背道德,违背宪法和法律,匆忙通过公布了所谓的〝法律依据〞。

立法和司法解释对于打压法轮功后期配合无疑发挥了罪恶的功效:其一,初期,对一个善良平和的信仰群体进行诽谤,抹黑的同时,将能够真实表达该信仰内容的书籍,音像全部销毁,从根本上断绝了他人了解这一信仰并进行自我判断的可能;其二,后期,在栽赃,镇压之后,以立法的形式将被迫害者揭露恶意诽谤,抹黑,栽赃,镇压等恶劣事实的行为定性为犯罪,以进一步加大报复和彻底掩盖真相。

十几年来,这些立法和司法解释成为迫害善良,制造冤案的所谓〝法律依据〞,公安绑架,拘留,抄家,检察院批捕,公诉,法院判决,执行,都堂而皇之的具有了〝法律依据〞。就象纳粹德国的司法官们一样,在对犹太人实施罪恶的灭绝政策时,是依据纳粹德国颁布的国家法律。

(三)颠倒的是非本该维护公正的司法机关沦为犯罪的帮凶

政府命令与个人良心之间的选择,爱因斯坦说:〝一个人,如果政府指示他去做的事,或者社会期望他采取的态度,他自己的良心认为是错误的,那么他该怎么办,这实在是一个老问题。制度要是得不到个人责任感的支持,从道义的意义上来说,它是无能为力的。〞

如果,明知道是一个冤案,却身不由己地在某种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不得不参与冤案的制造过程,但凡有一点良知的人,内心总是不安的。但是,如果被冤枉的不是一个单个的个体而是一个群体,而这个群体是被政府(政府中的掌权者)以国家的名义所排斥所迫害,参与其中的人就很少有人感到内疚或不安,甚至以执行命令为荣。

阅遍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都是让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看看1999年年迫害法轮功以后,法轮功学员持有条幅,制作,发放光盘,传单,喷涂标语,悬挂展板,全部是说明真相,揭露犯罪。

中国的公,检,法,司公权力系统,以刑法300条的名义,以两高的〝司法解释〞为依据,对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抄家,非法拘留,非法逮捕,非法判刑明知。是在违法犯罪却在610非法组织的操控下麻木的参与迫害。为了掩盖罪行和欺骗国人,剥夺会见权,剥夺辩护权,剥夺旁听权,甚至,作为公职人员的警察伪造证据,栽赃陷害,敲诈勒索。

一位律师说:〝人类有史以来的所有刑事案件中,恐怕没有比侦办法轮功案件(如果可以称为〝案件〞的话)更简单,省事且无需虑及后果的了法轮功信仰者不说假话,身份容易识别,确定,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何情况下不会使用暴力,办案者根本无须担心会发生一般案件可能存在的人身危险性;他们心地善良,遇事向内找,努力修去对任何人的仇恨,因此包括昧良心的盯梢者,报信者,抓捕者,幕后指使者在内的所有参与者甚至不用担心哪怕是言辞上的报复,显然,欺负一个好人总比得罪一个坏人容易且无需担心人身安全。

法轮功案件的荒唐性还在于:整个办案过程已经完全是流水作业化了的,各阶段办案人员无须动用智慧即可顺利完成任务在侦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和全部过程中,只要符合下述两条,第一:一个人具有法轮功信仰者身份;第二,该人持有或发放过与法轮功可能有关的物品或者甚至仅仅是对别人说过关于法轮功的真相,那么,这个人就将被冠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送进监狱。而丝毫无需考虑具体行为究竟是对社会有危害还是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意义。

大家想过没有,冒着生命危险,将大规模的几乎不受任何制约的在国家暴力支持和掩盖下的群体性,系统性的迫害揭露出来,让一切不愿被欺骗和蒙蔽的人知道真相,共同制止迫害的继续,防止悲剧蔓延到每个人头上,这究竟属应予限制的危害社会行为,还是应作为功盖千秋的大善之举给予大力提倡呢!

高智晟律师在公开信中写道:〝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民,为了心灵中的信仰,会在有政府的和平时期经历着如此规模的,如此持久的,如此惨烈的灾难这种仍在继续着的今天的灾难,使数以千计的无辜同胞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数以十万计的人民被剥夺了自由。我们看到的真相表明,所有被非法剥夺自由期间的同胞,都遭到了令文明社会难以置信的对肉体的摧残过程和对精神的野蛮杀戮煎熬。这场完全丧失人的理性的迫害过程,还使的一亿多的法轮功信仰者,一亿多个家庭的数亿人遭受了传讯和恐吓,剥夺就业资格,工作机会,收入,被抢劫财产的不同程度的,不同性质的迫害和打压,这是多么的愚蠢,危险和不道德的恶举〞。

这是典型的群体灭绝罪和危害人类罪,江泽民及其追随者,执行者,参与者,迫害法轮功所犯的不是其中的某些条款,而是多条多款,并且情节严重。

2002年10月22日,江泽民访问美国伊利诺伊依州芝加哥时,被当地法轮功学员告上伊利诺伊依州北区法庭。之后,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加拿大,秘鲁,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德国,比利时,西班牙,希腊,荷兰,瑞典,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中国台北,香港,均对江泽民提起法律诉讼。自2015年5月以来,全世界已有20多万法轮功学员实名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已有180多万海内外民众签名举报江泽民。等待江泽民的,必将是旷古未有的正义大审判。

1989年2月,在柏林墙,两个儿童,克利斯和高定,从东德逃出时遭士兵枪击,克利斯当场死亡,高定足踝中枪1991年9月,德国统一后,柏林法庭对这起举世瞩目的柏林墙守卫案做出的判决结果是:以枪射击高定脚部的士兵判两年徒刑,可以假释;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不得假释法官这样解释他的判决: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法律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即使东德法律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这就是二战结束后纽伦堡国际法庭确立的注重对人权,人性价值保护原则的体现。

所有中国体制内的掌权者,在如何对待法轮功问题上,每个人所做的决定,代表着自己对未来的选择。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即将被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送上审判台,那些追随者,执行者,参与者将何去何从?

──转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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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A年终报道:中国维权律师的2016

Posted: 17 Dec 2016 06:22 AM PST

真相网2016.12.17】中国"709大抓捕"已经过去将近一年半的时间,但当局针对维权律师的打压活动一直在变本加厉。在中国领导层强调"依法治国"的2016年,维权律师的生存环境似乎在不断恶化。当局打压维权律师所使用的那些老"套路"、新"办法"是否"奏效"?维权律师群体是否会名存实亡?

VOA年终报道:中国维权律师的2016

"余波未平

在"709大抓捕"事件之后,中国当局似乎仍未打算放松对维权律师的打压。2016年不断有维权律师被拘押、指控、判刑。本月初,在去年"709"期间被带走的维权律师李和平被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起诉,另一名维权律师江天勇也于前不久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在江天勇失踪一段时间后,中国警方承认他曾被长沙铁路警方拘留九天,原因是"盗用他人身份证",但拒绝提供随后的信息。

李和平和江天勇都是中国知名的维权律师,曾代理过多起敏感的维权案件。

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如果江天勇被秘密关押,有可能会遭受酷刑,并表示江天勇在此前几次"失踪"期间就被暴打过,造成他的记忆力和听力受损。

老"套路",新"办法"

2016年,在媒体上公开认罪似乎已经成为当局打压维权律师的惯常方法。维权律师张凯、王宇先后在电视媒体前"认罪",但两人"认罪"的可信度受到外界多番质疑。

此外,曾担任李和平律师助理的赵威也在去年"709"期间被带走。她的个人微博在沉匿了一年之后突然于今年7月8日刊登了一篇公开信,信中表示自己"年轻单纯、涉世未深 ",对"偏执盲目铸成的大错感到追悔莫及",并表示自己被律师李和平利用。

赵威的微博自7月9日就没有再更新。

除了"公开认罪"这一当局惯用的方法外,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总结出中国当局在审理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时所惯用的一些"套路"。

VOA年终报道:中国维权律师的2016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总结的中国官方打造"公开公正审判"十个规律(网络截图)。

除了这些老"套路",2016年中国当局还拿出了两个新"办法"。中国司法部于今年9月6日、9月18日先后发布修订后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其中《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律所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不得放任、纵容本所律师采取煽动、教唆和组织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声援、围观等行为,以及通过串联、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等方式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并且利用媒体、网络挑动公众对党和政府不满等活动。

其后公布的修订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则要求律师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

有律师表示,两个新"办法"针对的就是维权律师这一群体。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维权律师刘晓原认为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律师也应享有公民的权利。

他对美国之音说:"宪法第35条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权。律师首先虽然他是职业律师,但他也是个公民。这是一个问题。还有司法局对律师这种办案过程中的这种严格的控制,我认为对法治的进步是不利的。"

刘晓原透露,自己曾经因在办理案件期间写了一些博客、发了一些微博而被司法局约谈。他表示他对外主要披露的是案件中的事实,从法律事实的角度谈他的看法,涉及到隐私、秘密的都不会公开。

刘晓原律师在"709"事件中曾被当局带走谈话,但之后被释放。

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据长期关注中国维权律师状况的非营利组织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统计,截至11月9日,至少有319名律师、律所人员、维权人士和家属被当局约谈、传唤、限制出境、软禁、监事居住或逮捕等。其中有16人仍被羁押待审,20人处于取保候审阶段,39人被限制出境,另有1人被软禁。

2016年,包括联合国、美国国务院、美国国会、欧盟以及"人权观察"、"国际大赦"等机构和组织纷纷对中国当局打压维权律师的行为表示关注。其中美国国务院与一些美国国会议员曾多次呼吁中国当局释放维权律师,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也曾发表声明,敦促中国无条件释放所有自去年7月以来被拘捕的维权律师。

美国国会与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主席、共和党籍国会众议员克里斯托弗·史密斯与该委员会共同主席、共和党籍国会参议员马可·鲁比奥在今年8月发布共同声明,要求中国当局撤销针对"709大抓捕"事件中被捕律师及维权人士的控罪,并停止恐吓、强迫,以及"电视认罪"的做法。鲁比奥参议员称中国"不能继续从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体系中获益,而同时在自己的国家嘲弄法治。"

国际法专家、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Jerome A. Cohen,又译科恩)早些时候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他认为中国当局对维权律师的审判是出闹剧。

他说:"对于维权律师的审判显然是对司法正义的嘲弄。被告人一直无法获得公平的机会为他们自己辩护。他们也一直不允许自主选择代理律师。他们还被拘押了很长时间,不得与外界联系。他们还被迫公开认罪。整个事情就是一出出于政治目的的闹剧。"

孔杰荣曾主张,在中国体制内要求执行中国自身的法律,认为这样就能推动中国的法治与人权。针对中国当局展开的打压,他认为,这种做法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勋曾向当时的中共领导者们提出的允许不同意见的建议"完全相反",不仅损害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也损害了中国的法制进程。

轮番打压之后,维权律师之路将向何方?

除了维权律师被当局打压之外,有维权律师的家属表示受到此事牵连,被逼迫搬家。还有曾与维权律师一同共事过的律师也表示受到波及,现今已无法正常执业,生活陷入困境。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晓原表示,受"709"事件影响,他一直无法从锋锐所调离,也无法参与律师年检,因此不能执业,目前处于失业状态中,不能正常办理案件,也没有收入。

刘晓原说,他已经就自己被"709"事件株连无法正常执业一事多次向司法部、全国律协、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协等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他说:"如果依照法律来办,假使,就算你认定周世锋犯罪了,那其他的无辜律师你不能因此而株连啊。目前就是这种状况,很痛苦。我们这种受牵连的律师虽然表面上没有被刑拘,但实际上变相得还是有一种……感觉无形中在控制你。"

刘晓原表示原本以为当局会对律所施加处罚,然而等来的却是当局的"冷处理"。

他说:"我们原来以为司法局会处罚律师事务所,说你律师事务所(被)抓走这么多人了,主任也涉嫌犯罪。但它也不处罚你,实际上是让你维持不下去,让你自己感觉你们无法生存。"

刘晓原表示,自己曾因关注艾未未的案件导致两个年度的律师年检都无法通过,他当时所在的"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也被迫解散。他说这是第二次遇到类似的困境。

刘晓原说,对于未来的路他感到很迷茫,只能等待。他表示仍然相信会有很多律师会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但他也坦陈现在当局对律师的压制确实影响了律师的执业和生计。

另一位维权律师陈泰和则认为,中国当局对维权律师的打压适得其反。他举例说在当局针对维权律师展开打压前,他曾试图组织一个司法交流项目,需要联系广西、广东等地区的维权律师参加,但当时很难找到。不过他说在当局的打压开始之后,特别是在他被当局拘捕之后,他在广西等地认识了许多的维权律师,他说现在的维权律师多了很多。

他表示,一个健康的国家需要和平的抗争,希望中国当局能够善待这些维权律师。

陈泰和去年7月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三项罪名被广西警方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转为监视居住。警方在今年告知陈泰和他们将对他的案件不予起诉。陈泰和随即办理赴美签证,并于今年3月1日抵达美国与家人团聚。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已经多次强调"依法治国"的原则,并提出"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以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等目标。

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民主党籍国会众议员阿兰•洛温塔尔对美国之音表示,行胜于言。

他说:"我们不看人们说了什么,而是看他们做了什么。中国当局所做的就是对维权人士进行镇压。"洛温塔尔议员表示将密切关注中国政府在人权方面的举动。

陈泰和观察说,在当局的打压下,大部分的维权律师都有沉重的危机感,觉到他们有可能被当局以各种罪名拘捕。

陈泰和说,另一位维权律师、网名"屠夫"的吴淦曾向他感慨道,自从从事了维权活动,天天被当局盯着,连遇到美女都不敢多看一眼,硬是被逼成了一个"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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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透露当年进入美国使馆的细节

Posted: 17 Dec 2016 06:19 AM PST

真相网2016.12.17】国际人权日前夕,流亡美国的著名盲人律师陈光诚在旧金山湾区接受大纪元专访,谈到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的态度和做法,同时也谈及2012年那场〝惊心动魄的逃亡〞,披露更多使馆细节。

绥靖政策害人不浅

陈光诚: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的关注和呼吁,民间力量越来越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几十年来美国政府做得非常不够,很多时候停留在口头说说而已,没有行动,这是目前一个很大问题。

过去这些年的绥靖政策,不仅让恐怖组织成长起来、独裁者横行世界、破坏了正常国际秩序,同时也使民主大国的威信丧失很厉害,可以说,正是这个政策导致堕落、目光短浅,对中国人权问题不想了解、不想管,没有远见没有责任感,失去了很多推动人类正义事业的主动权。

97年推出的人权与贸易脱钩,说白了就是只管赚钱,只考虑订单不考虑人权。用订单和一套冠冕堂皇的说辞欺骗选民,与人权盟主的英雄国家形象非常不符。

人权对话本来是要让中共遵守人权,回答人权问题,可是最后反过来,变成了中共提条件,法轮功问题不可以谈,台湾问题不可以谈,成了它给美国设限的机会。

有两个事实要澄清

陈光诚:首先一个,希拉里在她的回忆录里说,中共在押送我家人进北京的过程中,让我跟家人在车上通过两次电话,这是根本没有的事情。

实际上,一直到我家人到了朝阳医院之前,我们从来没有通过电话,这个我必须澄清。即使到了朝阳医院,也是中共国安部门在旁边准备好监听的情况下,我才有机会和我妻子说上几句话。所以,我不知道〝路上通过电话〞这个说法是怎么来的。

还有个说法,说我到了朝阳医院以后,我用使馆给的电话,却只接媒体电话、甚至参与国会听证,但是就是不接使馆的电话,这就更不是事实。

一个是,电话不是使馆给我的,是我上车之前郭玉闪(中国大陆异见学者)给我的;再一个,本来使馆答应在医院留下来陪我,但是他们离开了。我打他们所有的电话,包括总机和外交官的分机,但是都没有人接。并且,事实上我和使馆第二天就联系上了,并不是没有联系上,他们向我解释,中共不让他们进去,只好离开。

我只是讲事实,不是说他们怎么样。我当时的电话记录都有,现在都可以查到,我的电话号码后来也在网上公布,可以证明不是使馆的号码。这个事实不难查清楚,我不知道帮希拉里写书的人为什么要这样写。

是美中关系,还是美共关系?

陈光诚:我能够进入使馆,这是希拉里做出的决定。尽管后来反反覆覆,但是最后还是决定了,所以在这一点上,我永远都感谢她,这是美国人权价值应有的表现。

但是,在第二天早晨美国时间不到7点钟,白宫紧急召开了安全部门也参加的、整个顾问团队的会议,最后大致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不能因为关心中国人权问题影响美中关系,换句话说,就是不能因为这件事让中共生气。并且,非常明确地提出,要在24至36小时内解决这个问题,让我尽快离开使馆。

做出这个决定后,整个团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捍卫美国自由民主人权的基本价值,我觉得非常令人遗憾。

其实所谓的美中关系,我认为就是美共关系。以后不要说什么〝中国政府〞,对它最准确的称呼应该是〝中共政权〞。不结束中共专制,中国就永远不是一个正常国家。

我的第一个iPad

陈光诚:我在使馆时,得到了使馆工作人员各个方面无微不至的帮助,像兄弟一样,发自内心的关怀让我感到温暖,他们把我的衣服拿回家去洗,给我送饭。

我跟一位外交官提出来,需要一部电脑来了解网络信息。他们很快给我拿来一个iPad,这是我一生当中的第一个iPad。但是我只看了几个网,听了一个小时法广,情况就发生了很大变化,后来我就再也没有用过iPad,也不能了解外面的信息了。

我受到的限制让那位外交官很伤心,他向白宫建议说,不向外发信息可以,让陈先生看看信息是没有问题的。他表示想像司机一样,不主动给我透露任何其它消息,只是帮助我通过网络了解外界信息。但是最后,这个要求没有获得批准,甚至,白宫还命令把我的收音机也拿走,不让我了解任何信息。

关于使馆的很多细节以后会陆续披露,太多太多的细节,一言难尽!我的书稿原本60万字,最后出版只剩了13万字,很多资料都忍痛割爱。

永远感谢美国人民

陈光诚:以前,有些人认为,我在对使馆事件的评价说法不一致,前后矛盾,其实一点都不矛盾。对使馆外交官和工作人员我是一万个感激,对希拉里做出让我进入使馆的决定,我也是永远感激,但是,我对奥巴马团队做出的最后决定非常鄙视,它有损美国形象。

美国人民永远是伟大的人民,没有美国人民就没有强大的美国,关键时刻,能独立判断、把良心摆正去说话。而政客们眼光短浅的做法,离美国应有的价值相差太远。

找回美国的基本价值

陈光诚:能真正站在人权一边、站在中国人民一边,和人民建立直接的沟通渠道,而不是只跟中共打交道,这是我期待的一个转变。

我对川普了解不多,但是对他当选后的一些做法,我非常认可。川普不受陈规旧套束缚,是一个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的非常之人,希望他和他的团队能找回、推动、重振美国的基本价值,把人权作为所有政策、包括外交政策的首要准则。

不仅是美国,人权问题每个人都应该管,你有这个责任,不要瞻前顾后想那么多,除了人为,还有天道,人还要秉持善的理念。路见不平一声吼,有能力就冲上去,能做多少做多少,大家都不管,社会会继续堕落,人也就失去了做人的标准。

所以,希望归希望,要求归要求,以后怎么样大家还需要睁大眼睛盯着看。孔子说:〝善者好之,不善者恶之。〞不管哪届总统,如果他和北京(中共)的关系很好,大家就要小心了。

在这里,我希望通过大纪元向中国人说几句话:专制与民主的区别,就是地狱与天堂的区别,因此,不要再对中共抱任何希望,要对邪恶零容忍。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去推动,再弱的光,也是划破黑暗的利剑。

陈光诚是中国大陆山东临沂人,他自学法律帮助弱势群体维权,被誉为〝赤脚律师〞。2005年,他因披露山东非法堕胎而陷狱,2010年出狱后又被软禁家中。2012年4月,他在亲友帮助下摆脱监控,进入北京美驻华使馆寻求援助,5月,他与家人离开中国,来到美国,目前仍活跃在人权领域。

──转自《大纪元》,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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